為什么東莞公司注冊需要設立監事?有什么要求
文章關鍵詞:東莞公司注冊設立監事發布時間:2018-12-03編輯作者:龍達財稅 閱讀次數:0
注冊公司的時候,我們會發現,在出現股份有限公司的時候,都會設有董事會和監事會。董事會就不用說了,就是具有股份或投資的人員。而監事會則是每個部門或者某個層次的管理人員,那么在成立公司的時候為什么會有監事人的存在呢?下面我們一起來看看吧!
為什么東莞公司注冊需要設立監事?有什么要求
一、什么是公司監事
監事(supervisor ),是公司中常設的監察機關的成員,又稱“監察人”,負責監察公司的財務情況,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職務執行情況,以及其他由公司章程規定的監察職責。
二、成立公司為什么要設立監事
監事,是公司中常設的監察機關的成員,又稱“監察人”,負責監察公司的財務情況,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職務執行情況,以及其他由公司章程規定的監察職責。在中國,由監事組成的監督機構稱為監事會,是公司必備的法定的監督機關。監事通常由股東代表和職工代表組成,且不得兼任董事或經理。
三、公司成立要監事原因如下:
按公司章程規定,公司成立時,可以設監事會(需多名監事),也可以不設監事會,但需設一名監事。一人有限公司。股東不能擔任監事;二人及以上的股東,其中一名股東可以擔任監事。
四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》中對監事的權責、產生辦法做了詳細的規定,具體如下:
第五十二條,有限責任公司設監事會,其成員不得少于三人。股東人數較少或者規模較小的有限責任公司,可以設一至二名監事,不設監事會。監事會應當包括股東代表和適當比例的公司職工代表,其中職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,具體比例由公司章程規定。監事會中的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通過職工代表大會、職工大會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選舉產生。監事會設主席一人,由全體監事過半數選舉產生。
監事會主席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會議;監事會主席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,由半數以上監事共同推舉一名監事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會議。董事、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。第五十三條 監事的任期每屆為三年。監事任期屆滿,連選可以連任。監事任期屆滿未及時改選,或者監事在任期內辭職導致監事會成員低于法定人數的,在改選出的監事就任前,原監事仍應當依照法律、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,履行監事職務。
第五十三條:監事的任期每屆為三年。監事任期屆滿,連選可以連任。
監事任期屆滿未及時改選,或者監事在任期內辭職導致監事會成員低于法定人數的,在改選出的監事就任前,原監事仍應當依照法律、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,履行監事職務。
五、除符合以上“監事或者監事會構成”中所述的要求外,根據《公司法》的第一百四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擔任公司的董事、監事、高級管理人員,東莞公司注冊法定代表人不在禁止之列:
(一)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;
(二)因貪污、賄賂、侵占財產、挪用財產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,被判處刑罰,執行期滿未逾五年,或者因犯罪被剝奪政治權利,執行期滿未逾五年;
(三)擔任破產清算的公司、企業的董事或者廠長、經理,對該公司、企業的破產負有個人責任的,自該公司、企業破產清算完結之日起未逾三年;
(四)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、責令關閉的公司、企業的法定代表人,并負有個人責任的,自該公司、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未逾三年;
(五)個人所負數額較大的債務到期未清償。公司違反前款規定選舉、委派董事、監事或者聘任高級管理人員的,該選舉、委派或者聘任無效。董事、監事、高級管理人員在任職期間出現本條第一款所列情形的,公司應當解除其職務。
上面就是公司注冊后設立監事的原因了。同時監事卸任與免職的原因與方法與董事會基本相同,即任期屆滿時卸任;本人請求辭職;因原任機關罷免;因喪失任職資格而被解除等。
標題:為什么東莞公司注冊需要設立監事?有什么要求 地址:http://www.jiachenmy.com.cn/gszc/380.html
熱門評論
龍達財稅來自來賓的客戶反饋
很不錯!比之前在線下找的代理公司可靠專業快速多了。給龍達網點贊!加油。龍達財稅來自慶陽的客戶反饋
我很感謝你們的代理哦!很有耐心的解答提問,而且很細心。最重要的是站在客戶的角度上考慮問題,很用心。感謝你們團隊默契的合作,謝謝你們。龍達財稅來自白銀的客戶反饋
速度很快,公司信任度很好,顧問咨詢專業,效率很高,商家很負責任,值得推薦和表揚。以后有需要的話還會過來,很好的商家很守信用,也很負責人上標注冊很順利,謝謝。龍達財稅來自七臺河的客戶反饋
溝通很久才合作的,是個細心,專業,負責,辦理事情的人是個很有耐心的小姑娘。辦事效率很高。值得推薦